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信息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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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,按《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》要求,根据《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(2021版)》《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(2021版)》《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(2021版)》具体内容,我单位(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)将服务事项、服务条件、流程、时限、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中介服务事项名称
编码:40 名称: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
二、服务条件
为保证服务机构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,委托人应当向环评机构提供下列协作事项:
1.提供技术资料:
(1)建设项目有关技术资料
(2 有关图、表
2.提供工作条件:
(1)为乙方进入现场调查提供方便条件
(2)配合乙方进行环评工作
三、服务流程
四、服务时限
委托人提供全部相关技术资料后,环评单位开始进行环评报告编写工作,通常情况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时间为20个工作日,报告书编制时间为45个工作日。具体时间根据项目难易程度进行调整。
五、收费标准
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【2015】299号)文件,放开现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5项建设项目服务价格,实行市场调节。具体项目通过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、初步工程分析评价深度,本单位经过成本核算确定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415-6162441
公开单位: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
时间:2021年10月27日